门窗改造后其气密性能等级,不应低于国家标准 GB 7107 规定的 4 级水平;
b) 建筑单元门应选用集保温隔热、防火、防盗等功能于一体的安全门;
c) 窗户改造可根据既有公共建筑具体情况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安全、隔声、通风、气密性和热工
性能要求;
d) 当保留既有建筑的单玻窗,再增加窗时,应合理确定间距避免层间结露,并满足窗户热工性能
指标的要求;
e) 外窗选材应选用塑料、隔热铝合金、玻璃钢以及钢塑复合、铝塑复合、木塑复合等中空玻璃窗;
f) 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填充,并用密封膏嵌缝,不应采用普通水泥
砂浆补缝。阳台门如有门芯板应采用保温型门芯板;
g) 当采用玻璃幕墙时,隔墙、楼板或梁柱与幕墙之间的间隙应填充防火保温材料;
h) 窗户宜采用外遮阳设施;
i) 房间宜根据门窗气密性设置可调节的换气装置或设施。
当屋面改造需要增加荷载时,应对原房屋结构进行复核、验算;当不能满足节能改造要求时,
应采取结构加固措施。屋面节能改造设计时可根据既有公共建筑实际情况,选用下列方法:
a) 屋面原有防水层有效时,可直接增加倒置式保温做法,否则,应重新做防水处理;
b) 平屋面改造宜在屋面荷载允许的条件下设架空层;
c) 当将平屋面改为坡屋面且该空间不使用时,应在原有建筑平屋面上增设保温层;
d) 对有吊顶的坡屋面,宜在吊顶上铺设保温层;对无吊顶的坡屋面,宜在坡屋面板下做保温或增
设吊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