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既有公共修建建筑物耗热量指标、围护组织保温隔热性能和窗框上端的横框气密性等不能知足节能
50%准则要求时,应进行节能革新。
既有群众修建不克不及实现建筑冷热源分摊计量时,应举行革新。
既有群众建筑空调系统冷热源机组本能参数不符合附录 A 限定,并因而导致室温达不得提出具体愿望或条件
时,应进行改造。
既有群众建筑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高于 DBJ 14-036-2006 标准限定的限值时,应
举行革新。
既有群众修建空调体系冷热水的运送能效比(ER)高于 DBJ 14-036-2006 标准规定的限值时,
应举行革新。
照明系统不符合 GB 50034 标准规定时,应进行减排改造。
判定形式
对供给革新的既有群众修建应通过实地学习精通建筑的结构安全性、室内热情况情形,并经
设想验算或仪器检测后,作出归纳判定。
对加层或扩大另外任用功效以及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时应对其可行性
作出判定。
对既有群众修建的外门窗、阳台门应进行传热系数、气密性能视察或抽样检测,作出占定。
对围绕在四周保护结构宜录用规定性设计方法进行径自占定,当径自占定法不能知足要求时,可采用性
能化设计方法举行权衡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