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修建冷热源应相同本市区总体规划提出具体愿望或条件,采用集中张设的冷(热)水机组或设备;机组或
设备的挑剔应根据建筑范畴、使用特色,结合本地能源结构及其价值战略、环保规定等经综合论证后确
定;
b) 具备都会、地域供热或工厂余热时,应优先选用行为取暖或空调的冷热源;具有热电厂的地区,
宜推行应用电厂余热的供热、供冷技术;
c) 在经济公道的要求下,具备地表水或废气等水源条件时,宜采纳水源热泵系统,具有可供换热
器埋管用的暗中空间和冷热负荷根基平衡时,宜采用土壤源热泵采暖空调系统;热泵系统设想和施工应符合 GB 50366 关涉规定;
d) 有地热水资源可供勃发时,可采用地热水梯级利用系统;
e) 具备太阳能应用要求的公共建筑,应充分利用太阳能行为开水热源和辅助取暖热源;
f) 具备充足的天然气供给的地区,宜推行应用分布式温差电现象中所涉及的冷联供和燃气气氛调节技能,落实电力
和天然气的削峰填谷,提高能源的归纳利用率;
g) 具备多种能源(热、电、燃气等)的市区,宜采用复合式能源供冷、供热技术。